杨律师您好 本人11年6月入职本地一事业单位 1.从11年入职直到12年19月左右才签了第一份合同 合同是一年制的 但是那份合同我们个人手里没有 并不是一式两份的 然后13年14年都没有续签合同 因为体制改革15年2月的时候才补签了一份从14年10月至15年10月30日的合同 这份合同是一式两份的 至15年10月合同到期一直到12月14日才来人做正式通知说 合同不续签了 要求其作出补偿 未果. 2. 我们从15年2月至12月初的值班加班费都没有给我们 说是取消了 不给我们这份钱 3.当初来此单位上班时 说的单位有食堂管早午饭 所以工资这一块当时我们没什么争议 但是14年年底食堂取消 我们的工资待遇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 我们提出要求提高 未果. 4.我们现在的工资达不到本地最低人均收入的标准 虽然差的不多 但也确实达不到. 我们这样的有5人左右 每个人的情况还都有些不一样 我们打算去劳动仲裁 但是我们对于法律这一块不是很明白 不知道该怎么去申诉 都申诉哪几项 我们需要提供什么 |